发布时间:2026-02-0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增烤花窑及真空镀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731-****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新增烤花窑及真空镀膜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投资32万元在**省******工业园建设****新增烤花窑及真空镀膜项目。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一条40m烤花辊道窑、工艺在烤花后增加一道真空镀膜工序,不涉及坯体制备等前处理工序,年产500万件/a烤花陶瓷杯、500万件/a真空镀膜陶瓷杯。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工件清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冷却用水、花纸浸泡用水只需要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经开区B****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废气主要有使用酒精清洁产生的有机废气、烤花有机废气、抽屉窑、辊道窑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清洁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酒精挥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加强厂房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烤花窑、抽屉窑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表4陶瓷行业标准,其中烟气黑度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及修改单中**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烤花有机废气执行《**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厂房内各种高噪声设备和区域进行有效的噪声控制的同时,加强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废耐火砖作为铺路材料,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酒精瓶、废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废花纸、废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