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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王庄乡塘寨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主要排放污染物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Nm3,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0****5575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