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 项目名称:******市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调相机工程;
(2) 建设单位名称:****;
(3) 建设地点:**市**县红崖子乡;
(4)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三套30Mvar分布式调相机系统,以及配套的变配电设备;
(5) 项目占地:本项目拟建于升压站西侧预留场地内,占地面积约1.24hm2。
二、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长胜街道666号二楼
邮编:753000
联系人:赵海涛
联系电话:010-****3525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侧正源北街****广场4号楼1318室
邮编:750004
联系人:许欣
电话:0951-****515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五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建设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事先考虑采取措施使项目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是否能被当地群众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的基本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3)公众认为环境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4)公众认为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卫生可能影响带来的社会风险程度;
(5)公众认为项目的运营安全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程度;
(6)项目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
(7)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