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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市2023年水源地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出栏1000****猪场6座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3团11连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需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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