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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11MAE8QBFY50 | 建设单位法人:孙彪 |
| 周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 ****门市**区灌口镇学业路97号五楼之一 |
| 臻涂碳纤维自行车轮圈及车架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61-C3761-自行车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7.96518 纬度: 24.6072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21 |
| 厦集环审〔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11MAE8QBFY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11MAE8QBFY5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8TBWEN2A | 竣工时间:2025-05-21 |
| 2025-05-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6 |
| 2026-01-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8UoJNq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碳纤维自行车架3000台/a、碳纤维自行车轮圈24000个/a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碳纤维自行车架3000台/a、碳纤维自行车轮圈24000个/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碳纤维自行车架半成品、碳纤维自行车轮圈半成品→喷砂→干磨→喷底漆→烘干→水磨→干燥→检验(半成品)喷面漆→烘干→抛光→检验(成品)贴标→包装入库(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返修后再进行喷砂) | 实际建设情况:碳纤维自行车架半成品、碳纤维自行车轮圈半成品→喷砂→干磨→喷底漆→烘干→水磨→干燥→检验(半成品)喷面漆→烘干→抛光→检验(成品)贴标→包装入库(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返修后再进行喷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楼顶水旋除尘柜、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每日补充损耗,不外排;水磨台产生含尘废水经配套污水池沉淀捞渣后作为水旋喷漆柜补充用水回用;水旋喷漆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每日补充损耗,定期更换的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场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经水旋喷漆柜处理后)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楼顶西北侧4套“楼顶水旋除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干磨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砂产生颗粒物经喷****设备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抛光产生颗粒物经配套湿式吸尘器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3、噪声:基础减震、建筑隔音。 4、固废: ①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废:废包材、废砂纸、废标签、喷砂粉尘、废金刚砂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南侧,面积约8m2),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单位回收。 ③危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原料空桶、漆渣、含漆废水、废黄油空桶、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渣存于危废间(位于车间东南侧,面积25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楼顶水旋除尘柜、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每日补充损耗,不外排;水磨台产生含尘废水经配套污水池沉淀捞渣后作为水旋喷漆柜补充用水回用;水旋喷漆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每日补充损耗,定期更换的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前场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经水旋喷漆柜处理后)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楼顶西北侧4套“楼顶水旋除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干磨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砂产生颗粒物经喷****设备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抛光产生颗粒物经配套湿式吸尘器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3、噪声:基础减震、建筑隔音。 4、固废: ①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废:废包材、废砂纸、废标签、喷砂粉尘、废金刚砂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车间南侧,面积约8m2),由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回收单位回收。 ③危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原料空桶、漆渣、含漆废水、废黄油空桶、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渣存于危废间(位于车间东南侧,面积25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51 | 0.0151 | 0 | 0 | 0.015 | 0.015 | |
| 0 | 0.0756 | 0.0756 | 0 | 0 | 0.076 | 0.076 | |
| 0 | 0.006 | 0.006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355 | 0.2899 | 0 | 0 | 1.355 | 1.355 | / |
| 0 | 2.314 | 1.6985 | 0 | 0 | 2.314 | 2.314 | / |
| 0 | 0.92 | 0.7139 | 0 | 0 | 0.92 | 0.92 | / |
| 0 | 1.085 | 0.2218 | 0 | 0 | 1.085 | 1.085 | / |
| 1 | ****园区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B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 | ****园区三级化粪池 | 未检测 |
| 1 | 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经水旋喷漆柜处理后)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楼顶西北侧4套“楼顶水旋除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干磨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砂产生颗粒物经喷****设备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抛光产生颗粒物经配套湿式吸尘器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DB35/323-2018《**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表3标准排放限值;二甲苯执行《**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2工业涂装工序排放限值标准;乙酸丁酯排放参照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1标准排放限值 | 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经水旋喷漆柜处理后)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楼顶西北侧4套“楼顶水旋除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干磨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砂产生颗粒物经喷****设备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抛光产生颗粒物经配套湿式吸尘器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 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14.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53kg/h,密闭设施外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危废间外1米处1.61mg/m3,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8mg/m3,可符合《**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表3中的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2.4kg/h、封闭设施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中表A.1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30mg/m3),废气处理设施1#非甲烷总烃平均处理效率约为53.1-58.1%、废气处理设施2#非甲烷总烃平均处理效率约为56.5-61.7%、废气处理设施3#非甲烷总烃平均处理效率约为58.1-58.6%、废气处理设施4#非甲烷总烃平均处理效率约为54.8-59.4%,符合厦环大气〔2022〕15号《****环境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9.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34kg/h,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生产车间外1米处0.340mg/m3,可符合《**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1中的相关标准(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30mg/m3、排放速率≤2.8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废气处理设施1#颗粒物平均处理效率约为83.2-91.1%、废气处理设施2#颗粒物平均处理效率约为77.9-80.0%、废气处理设施3#颗粒物平均处理效率约为68.6-75.0%、废气处理设施4#颗粒物平均处理效率约为69.5-74.2%。二甲苯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为0.23kg/h,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未检出,可符合《**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2中工业涂装工序标准、表3标准(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12mg/m3、排放速率≤0.5kg/h、封闭设施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4mg/m3);乙酸丁酯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62mg/m3,可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涉涂装工序的其它行业)按内插法核算的25m高排气筒的标准限值(乙酸丁酯有组织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3.65kg/h)。 |
| 1 | 隔声减震、墙体隔音、加强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 隔声减震、墙体隔音、加强管理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监测值为62dB(A),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
| 1 | 一般固废规范化贮存场所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垃圾收集桶等 | 一般固废规范化贮存场所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垃圾收集桶等 |
| 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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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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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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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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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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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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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