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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新急诊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朔发改报〔2025〕46号)收悉。由于****新急诊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重新选址及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医院医疗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同意建设****新急诊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路21号。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编制床位数499张,本次拟新增编制床位数149张。本项目拟**一栋新****处理站,总建筑面积6120平方米(包含新急诊综合楼建筑面积5950平方米、****处理站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工程、电梯工程、医疗气体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41.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87.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8.60万元,预备费225.3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资金。
七、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
八、原批复的****新急诊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市发改管〔2022〕176号、市发改管〔2023〕39号和市发改管〔2025〕1号同时作废。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