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6年“送菜上门”关爱服务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递交材料参与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26年“送菜上门”关爱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44万元
(五)采购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止
(六)采购要求:
1.“送菜上门”服务要求
(1)精准配送:服务商须严格按照****核定的外派干部人才名单(外派到**、**、**、**、**、**、**、**对口帮扶协作(**)地区),准确、及时配送产品,原则上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人均每次不超过200元。
(2)物资丰富:服务商应构建多元化、季节性产品组合,确保营养均衡与口味多样,并纳入**对口帮扶地区特色农产品及日用品,既满足家庭需求,又助力地方产业发展。
(3)协同服务:在传统节日等关键节点,通过定制化慰问信传递组织关怀,同步设计主题节日礼包;遇特殊需求时,协同参与专项关爱行动,构建有温度的关爱支持网络。
2.“送菜上门”产品标准
(1)质量把控:配送产品由送菜服务商严格挑选、采购,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食品商品行业质量标准,保障外派干部人才家庭放心使用。
(2)包装规范:产品外包装应统一印制“**工青妇‘您为大家﹒我帮您家’”字样以及月份标识,采用安全合理的包装方式,充分考虑运输因素。
(3)问题响应:若因包装、产品质量或运输导致损坏,服务商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完成责任认定并通知外派干部家庭,提供补发或等值赔偿方案,同步优化包装与质检流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材料中签字和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时间
2026年2月5日15时至2026年2月14日15时。
四、提交报价及方案的方式
需提交4份纸质版(1份正本、3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报价材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清晰部分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比选时其相对应的评分记“零分”),并做好盖章封存工作。可选择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不接受到付邮寄。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30号210室;
项目需求解答:魏女士,联系电话:****2436;
采购办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057。
附件:2026年“送菜上门”关爱服务项目采购比选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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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