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大西畈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水利工程)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9日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目标 | 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 | 资格能力其他 |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拟委任项目负 责人证书编号 | 综合 得分 | 排序 |
| **勤文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929.7528 | 300日历天 | 合格 |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王**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皖134********00046 | / | / |
| **豪翔建设有限 公司 | 930.0546 | 300日历天 | 合格 |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鲍红霞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浙133********04214 | / | / |
| **市****公司 | 929.4795 | 300日历天 | 合格 |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姜纪强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浙133********47021 | / | /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2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陈静丽提供的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3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郑东成未提供社保证明。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4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中未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双面)。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5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6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中未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双面)。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7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水利厅“**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人员信息打印件。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8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宁希睿提供的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9 | **市****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第2条款中缺法定代表人姓名。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10 | ********公司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4.2.3.(4)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 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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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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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 联系人 | 瞿莉莎 | 联系人 | 翁梦吉 |
| 联系电话 | 0571-****9392 | 联系电话 | 0571-****8566 |
| 联系地址 | **区临浦镇人民路28号 | 联系地址 | **区盈丰街道民和路481****中心A幢602室 |
注:1、评定分离项目排序无需填写;
2、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指作为加分或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业绩;
3、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栏,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公示,如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等;
4、未涉及的内容可以不填或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