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佳科技新能源(光伏、充电桩)基础配套建设(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佳科技新能源(光伏、充电桩)基础配套建设(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咨询服务)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能佳科技新能源(光伏、充电桩)基础配套建设(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省**市、**市、**市、**市、**市、**市。
2.3 项目概况:在**、**、**、**、**、**六市的行政区、事业单****停车场,建设3000台120kW直流快充桩,配套建设4780个标准充电停车位,每个停车位配备充电枪、电缆收纳装置及标识系统。总投资
2.4 服务期限:365日历日【具体以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自前期至项目结算的全过程(含造价咨询)完成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 监理服务:/
√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结算审核√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 提供: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年内不少于 1 个(1至 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工程费不少于 3000 万元或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至少包含造价咨询服务)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造价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一方。2、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还应提供相应的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成果文件,其成果文件须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注: 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造价团队驻场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2 人,且造价负责人需要驻场办公。标书代写
3.2.7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统筹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 投 标 意 愿 者 请 于 2026 年 1 月8日 起 在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 https://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2-9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 https://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 https://www.****.c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城南路街道劳动西路289****广场20003
联 系 人:欧阳姣
电 话: 156****234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社区2区1栋501项目负责人:刘玉梅
项目负责人电话:182****9643
项目组成员:谢叶、孙湾
项目组成员联系电话:173****2481
202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