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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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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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监理合同公开信息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
124********07472XX
招标单位签订人:
****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
914********114569J
中标单位签订人:
****
合同金额:
632.62368万元
招标控制价:
634.4万元
合同签署时间:
2025-12-30
合同期限:
365
质量要求:
合格
合同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立项批文编号或**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 工程规模:(1)22****水厂新增、更换净水设备7套,更换自动消毒投药设备1套,水质化验设备18套,远传自动化监控设备19套,新增厂区、水源处视频监控设备2套,****泵站1座,****池2座,**絮凝沉淀池1座,**、改造管理房3栋,及22****水厂新增、改造输配水管网总长288.28km,****泵站3座。 (2****水厂至金鸡镇区DN630供水管60.85km,途经罗镜镇、**镇、**镇、船步镇、塘镇、分界镇,并****泵站1座;****水厂至**镇区DN500供水管29.28km,途经**镇;****水厂至泗纶镇区DN500供水管23.45km,途经黎少镇;****水厂至生江镇区DN400供水管1.98km;****水库****水厂DN800引水管5.80km;****水厂至苹塘镇区DN400供水管11.71km;**榃滨镇DN400供水管5.02km****水厂主管;****水厂至**镇DN400供水管9.50km。 (3****水厂供水规模从10.0万m3/d至15.0万m3/d;****水厂供水规模从2.0万m3/d至4.0万m3/d。 (4)4个镇标准化改造10宗小型供水工程,3个镇**12宗小型供水工程和新增输配水管网42.50km。 (5)建设1处城乡供水智慧平台,17个镇3个街道布设远传水质监控设备59套,远传压力监测设备113套,远传流量监测设备113套,机械水表35910个,智能远传水表21702个。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工期或周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和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以最迟结束时间为准),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竣工备案期)、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项目总工期暂定为365日历天。 其他: /。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详见工程概况 3、监理项目投资:65949.12万元 4、监理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竣工备案期)、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期暂自2026年1月8日始,至2027年1月8日止。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和竣工结算完成之日止(以最迟结束时间为准),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竣工备案期)、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项目总工期暂定为365日历天。 3、相关服务期限: (1)施工阶段服务期限: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施工阶段工期。 (2)完工验收阶段服务期限: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完工验收阶段工期。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保修阶段工期。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同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阶段工期。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合同价:大写:陆佰叁拾贰万陆仟贰佰叁拾陆元捌角整,小写¥****236.80元。 包括: 1.监理费:**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634.4万元,监理人的中标下浮率为0.28%,即本项目监理费合同价(中标价)定为¥****236.80元(人民币陆佰叁拾贰万陆仟贰佰叁拾陆元捌角整)。监理费用的结算计费基数为经财政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费结算价,按照发改批复概算对应的监理费费率计算,且监理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审定的监理费用。最终监理费结算价以委托人确认的结果为准。监理报酬不因物价变动或建设工期**导致监理报酬的增减而给予弥补或调整。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报酬。 2. 相关服务酬金: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其中: (1)施工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完工验收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工作量清单及总说明等); (7)监理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8)合同附件: 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2)监理人员投入表; 3)投标报价、中标通知书; 4)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5)乙方单位印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名样式。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委托人按照公平合理的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监理人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委托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监理人同意委托人的决定。委托人收到监理人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委托人还不服的,可按专用条款第四十三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前,监理人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委托人的决定。 六、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一部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第五条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八、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陈辉忠,身份证号码:432********0260057,注册号:****018482。 九、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30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市**市。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各方各执叁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副本与正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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