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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2-05
发布时间:2026-02-05 14:3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双金属表面熔覆新材料及自润滑复合新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 **市后宅街道净居东路201号高新科技产业园一号厂房2单元1层 | **** | 企业租用**高新科技产业园一号厂房2单元1层,租用面积4000平方米,投资10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双层板材10万平方米、固态油轴承1亿件、轴套1000万件、隔离块4000万件、石墨轴承9万个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烧结、熔融共混、喷粉、铺粉、烘箱固化、注塑、注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湿抛、清洗废水经过企****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湿抛和清洗工序,定期更换湿抛清洗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3.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本身有效隔声;对高噪声设备做好防震、隔声;企业定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固态油、分散液包装桶由厂家回收;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磨料收集外售;酒精、润滑油等废包装桶、废皂化液(含水)、含油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酒精废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沉渣、浮油、更换的湿抛清洗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2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