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汽车租赁企业(商家)入驻普安县公务租车管理平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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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汽车租赁企业(商家)入驻**县公务租车管理平台的

公 告

为加强全县公务租车管理,****车行为,根据《****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规定(试行)》及《****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企业入驻**县公务租车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务租车管理平台介绍

公****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托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信息技术搭建的,通过整合社会化租赁**,作为缓解公务出行保障困难的有效补充,采取申请、审批、用车、结算、监管等一体化流程,实现公务租车合规透明、降本增效、便捷可控。

二、征集对象

**县内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汽车租赁企业(商家)。

三、准入条件

(一)企业资质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

2.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车辆要求

1.车辆标准:车辆采购价符合《****办公厅 ****办公厅关****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10号)规定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2.车辆保险:所有租赁车辆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司乘险保额30万元以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0万元以上。

3.车龄要求:以第一次注册登记日期计算,小、微型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行驶里程在25万公里以内;大、中型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行驶里程在40万公里以内,且证照齐全有效,车况良好,年审检验合格,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车辆管理:入驻平台车辆须安装北斗定位系统,接入**南州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接受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监管。

5.车辆规模:入驻企业需满足****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数原则上不少于20辆,车型以面包车、轿车、SUV、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为主,优先选用国产品牌汽车,鼓励企业提供新能源汽车,****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多样化需求。

6.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且近5年来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三)服务能力

1.具备完善的车辆调度、换车、运维及安全管理体系,能提供24小时应急保障服务。

2.驾驶员技术及身体和心理状况良好,身体健康,****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暴力犯罪记录、证照齐全有效。

3.车辆租用费、驾驶员雇佣费等,不超过《****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规定(试行)》中支出标准上限,根据过紧日子要求,租车企业在租车平台上提供的租车费用要明显低于市场价,费用结算按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4.公务租车标准严格按照《****办公厅 ****办公厅关****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10号)规定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执行,优先选用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得提供豪华车、超标车。

四、退出条件

入驻**县公务租车管理平台的企业(商家)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清退出公务租车平台。

1.不服从、不配合公车监管部门管理的。

2.企业及法定代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法人代表存在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车辆保险险种、保额未达到《征集公告》中载明标准的。

4.小、微型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大、中型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

5.未按要求将车辆接入**南州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的。

6.一年内连续被租车单位投诉3次及以上、经核实属实的。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工作日8:30-17:30)。

报名地点:****车辆保障股(详细地址:****中心二楼)。

联系人:孟瑶,联系电话:189****5717;邮箱:****@qq.com

六、入驻流程

(一)报名申请。企业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有)复印件;

2.车辆清单(含车牌号、车型、排量、新车采购价格、购置时间、保险凭证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办理);

4.近3年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违法违规承诺书。

(二)资质审核。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车辆状况。

(三)公示入驻。

通过审****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公示期内若未收到社会各界不良反应,正式签约入驻平台。

七、其他说明

1.入驻企业(商家)须服从平台管理,违规者将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汽车租赁企业(商家)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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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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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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