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运维品类部-****公司****油田井口改造施工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公司****油田井口改造施工服务专有协议 |
详见技术文件 |
(2025年2-3月)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体系要求: 3、服务商需满足: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近3年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2)自有社保人数≥0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 4、业绩要求: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海外施工类服务业绩。标书代写 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2)、若业绩合同非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 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 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人员要求:请提供1名协调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的简历和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参保记录。 6、营地要求:****油田具有营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7、结算模式 1)服务订单完成后,招标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招标方按结算价格标准向投标人支付本次88%服务费用,预扣7%的订单金额作为“代扣税款”(多退少补),待招标方取得相关完税证明后,将完税证明返还给投标方。本次订单交易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45天内向投标方支付质保金款项。 |
上传相关文件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联系人电话:022-****2293,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心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