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568,传真:0874-****568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宣****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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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宣****村委会牧场村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 项目概况 | |||||
| ****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利用项目位于**省宣****村委会牧场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度5分9.144秒,北纬26度20分8.346秒,本项目属于**项目,项目占地8874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2条废塑料回收加工造粒生产线,年加工5500吨废塑料(PE/PP),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及配套办公用房。年加工5500吨废塑料(PE/PP)。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9.3万元,占总投资的39.65%。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本项目****村委会牧场村场地及其地块上已建的闲置厂房,施工期间主要内容为场地平整,**办公生活区、设备安装、完善环保设施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本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废气)、废水污染物(施工废水、施工生活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期较短。项目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施工期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随之消失或消退。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建设2条废旧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回收利用的废塑料主要成分为PE/PP,不包括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受污染的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程塑料,原料成分不含氯元素,污染物不考虑氯化氢,因此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人工分拣及堆存粉尘、破碎粉尘,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颗粒物、切割粉尘、臭气浓度等。经源强核算,项目生产过程中熔融挤出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颗粒物经2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排放,经源强核算,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4t/a,排放速率为0.22kg/h,排放浓度为24.44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4kg/t产品;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02t/a,排放速率约为0.001kg/h,排放浓度约为0.1mg/m3。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5kg/t产品;产生的少量二甲苯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排放限制: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1.0kg/h。项目集气罩未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大气稀释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经过湿法降尘、厂房阻隔等措施消减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1.0mg/m3,厂区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厂区内:1h平均浓度≤10mg/m3,任意一次浓度≤30mg/m3。厂界无组织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排放限制≤1.0mg/m3;项目拟采用加强车间通风,化粪池加盖密闭,化粪池及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污泥定期清运,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厂界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的二级标准,即厂界臭气浓度≤20。 (2)废水: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活污水量为0.75m3/d,224.1m3/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清掏。环评要求**容积为15m3化粪池1个,可满足项目15天生活污水的收集需求。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清掏措施可行。本项目原料****收购站收集的废大棚膜及废编织袋,采用湿法破碎,破碎后进行清洗,主要清洗塑料表面携带的少量泥沙、泥土等杂质,废水水质较简单。本项目废薄膜清洗对水质要求不高,清洗水不添加任何清洗剂和添加剂,水质中无有毒有害物质,经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水质能满足清洗要求,项目清洗废水回用可行。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每天进入沉淀池的废水量约17.75m3/d,项目水力停留时间为24h,沉淀池需容纳2d的生产废水量,因此沉淀池的有效容积最小为36m3,因项目产生较多污泥,需考虑沉淀污泥对水池的容积占用,根据“第四章节4.1固体废物污染情况及防治措施(沉淀池污泥)”的分析,项目沉淀池中污泥最大存储量约为37.6m3,在考虑1.2的冗余系数上,因此项目沉淀池容积需不小于90m3。项目区已建有沉淀池(初沉池容积为480m3,二沉池容积为480m3、**池容积为576m3),能满足本项目生产废水的收集及沉淀需求,根据现场调查,沉淀池、渗滤液收集沟已按一般防渗要求建设:夯实黏土层+水池防渗混凝土建设(可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并保存完好,无破损,可做到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1个容积为2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道路洒水降尘及绿化用水。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初期雨水量为16.77m3/次,1677m3/a,本环评要求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初期雨水转换装置,可做到初期雨水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均为可沉降悬浮物,通过自然沉降可去除大部分悬浮物,且本项目生产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厂区场地道路降尘可行及绿化用水可行。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初期雨水收集量1677m3/a<破碎清洗工序补充水、道路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量2039.02m3/a,因此初期雨水可全部回用,可做到初期雨水不外排。项目废水不外排,则项目产生的污水对周边地表水海河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破碎机、清洗机、脱水机、挤出机等运行设备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项目对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最大值为58.07B(A),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 (4)固废:本项目主要收购以废大棚膜、废编织袋等为原料的PP/PE废旧塑料,不回收含氯化物、氟化物等烯烃类塑料、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旧塑料。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分拣固废、清洗池及沉淀池污泥、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滤网、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机油;其他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等。沉淀池污泥经浓缩+压滤+干化后交由**市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进行处置;分拣固废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均返回生产线重新生产;除尘灰主要成分为塑料粉末,可回用于生产;废滤网、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废机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统一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建筑材料用篷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等措施,来降低扬尘的影响;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厂里食宿,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1)在施工场地修建废水沉淀池,收集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工序;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清掏; (3)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前做好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22:00~6:00期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若要进行连续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按照相关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应提前3天进行公告。 (3)施工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合理安排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 (4)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声****工厂和同一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布置。 (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立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6****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组织好区内交通,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该工作。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本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分拣、破碎、熔融挤出、切割等工序均设置于生产大棚内,项目废PE/PP塑料生产颗粒过程中采用湿法破碎;项目熔融挤出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计及二甲苯)经过“2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4t/a,排放速率为0.22kg/h,排放浓度为24.44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4kg/t产品;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02t/a,排放速率约为0.001kg/h,排放浓度约为0.1mg/m3,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5kg/t产品。产生的少量二甲苯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排放限制: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1.0kg/h。项目集气罩未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大气稀释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经过湿法降尘、厂房阻隔等措施消减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1.0mg/m3,厂区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厂区内:1h平均浓度≤10mg/m3,任意一次浓度≤30mg/m3;厂界无组织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排放限制≤1.0mg/m3。因此,本项目达标废气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项目拟采用加强车间通风,化粪池加盖密闭,化粪池及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污泥定期清运,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厂界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即厂界臭气浓度≤20。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收集沟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项目用水有破碎清洗用水、冷却用水、生活用水、绿化用水、场地道路降尘用水。破碎清洗废水及甩干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破碎清洗工序、场地道路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场地道路降尘用水及绿化用水全部损耗,无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用吸粪车清掏。项目废水不外排,则项目产生的污水对周边地表水海河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降低项目营运时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应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措施: (1)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噪; (2)设备布设在厂房内起到隔声减噪的作用; (3)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实行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对敏感点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70m2污泥干化场,沉淀池污泥经浓缩+压滤+干化后交由**市第二生活垃圾****发电厂进行处置 (2)设置面积约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分拣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不合格产品均返回生产线重新生产。 (4)除尘灰主要成分为塑料粉末,可回用于生产。 (5)设置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滤网定期更换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固废台账管理制度。 (6)设置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统一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关于环评文件公开的说明 |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