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纳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预浸料一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南昌-新建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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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纤维预浸料一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2-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碳纤维预浸料一期生产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2-04至2026-02-10,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6040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碳纤维预浸料一期生产项目
**省/**市/**区/**大街1450号D区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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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道合(江****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省南****开发区**大街1450号D区4栋,东经115°41′29.631",北纬28°38′19.934",占地面积5063.06m2,为**性质。项目****集团****公司空置厂房1层和2层、外购设备,建设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主体工程:生产区、树脂预处理区、涂膜区; 储运工程:冷库、储藏室、工具间; 辅助工程:实验室、办公区;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工程; 环保工程:**废气、噪声治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5.6m2),****集团****公司厂房现有化粪池。 产品方案:一期工程年产碳纤维预浸料400万m2,包括一阶段产能200万m2/a,二阶段产能200万m2/a。 主要工艺:以碳纤维、环氧树脂、固化剂(双氰胺)、改性填料、PE膜、离型纸等为原料,经研磨、分散,加热搅拌、冷冻暂存,预热、涂膜、冷却,覆膜、收卷、冷藏暂存,加热压合、冷却、覆膜、收卷,检验、打包入库等工序生产产品。 主要设备:分散机、研磨机、混合搅拌釜、行车、涂胶线、含浸线等。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分散废气、加热搅拌废气、冷凝废气、预热涂膜废气、加热压合废气和检验废气。 投料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分散废气、加热搅拌废气、冷凝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丙酮,预热涂膜废气、加热压合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检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丙酮、硫酸雾、氯化氢、NOx,上述废气分别采用集气罩或实验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丙酮排放浓度分别达到《**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和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氯化氢、NOx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按标准限值的50%执行。 未收****实验室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硫酸雾、氯化氢、NOx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要求进行管控。 2.废水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地面清洗废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TN、TP。 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出水中pH、CODCr、BOD5、SS、NH3-N、TN、TP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噪声 主要是分散机、研磨机、搅拌釜、涂胶线、含浸线、风机、空调外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为60~75dB(A)。 项目夜间不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隔声等措施,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树脂(HW13)、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HW49)、废液(HW06)、废丙酮桶(HW49)、废检验药品(HW49)、废活性炭(HW49)、废润滑油(HW08)、废润滑油桶(HW08)、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HW49)等危险废物;废离型纸、废纸筒包装、废PE膜、不合格品、未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破碎玻璃器皿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废树脂、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液、废丙酮桶、废检验药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离型纸、废纸筒包装、废PE膜、不合格品、未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破碎玻璃器皿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贮存设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行,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转运至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形态、理化性质确定包装形式,厂内收集、转运过程中做好防渗、防漏、防扬散等环境保护措施。 5.地下水和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生产车间、树脂加工区、纱架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制样加工室、分析测试室、化学实验室、填料预分散区、测试间采取一般防渗,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表7中防渗技术要求分区防渗。 6.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丙酮、硝酸、硫酸、盐酸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火灾事故产生伴生/次生危害物质引发的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通过配备应急物资,制定了相关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防控环境风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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