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汽车内饰件加工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三跃社区19组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开发区三跃社区19组,租赁扬****社区******社现有厂房,购置1条汽车内饰件生产线,用于汽车内饰件加工制造项目。本项目****行政审批局备案(扬审批备〔2024〕263号):租赁厂房,购置1条汽车内饰件生产线,用于汽车内饰件加工制造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件。预计年产值500万元,年利税50万元。****规划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手续齐全后开工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由******公司拖运处置,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组织废气:有组织NMHC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NMHC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排放限值。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