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明兴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绝缘材料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苏-镇江-扬中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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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2-05
标 题: ****绝缘材料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绝缘材料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绝缘材料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时 效:
****绝缘材料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绝缘材料加工制造

建设地点

**市三茅街道三**路9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是一家从事绝缘材料加工制造的企业。该企业位于**市三茅街道三**路9号,利用现有厂房购置雕刻铣床、磨床、钻铣床、****中心、锯床等设备进行绝缘材料加工制造项目,具备年产500吨绝缘材料加工制造的能力。本项目已于2021年建成投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而未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切割水、水帘除尘用水循环消耗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第三方单位(******公司)拖运处置。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组织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