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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关于前****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5〕55号),同意你单位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批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金殿魁;核准住所:**市前郭县蒙古艾里乡图那嘎村;经营设施地址:**市前郭县蒙古艾里乡图那嘎村。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处置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1-08、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251-012-08,年经营规模20000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石油开采行业071-002-08、天然气开采行业072-001-08,年经营规模24000吨。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6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
五、****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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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