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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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2026.****.05


为了使采购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配合我院开展调研工作,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递交调研资料。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反馈采购需求调查要求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咨询方式进行,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情况(详见附件一),书面作出专业反馈意见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反馈供应商名称、简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2.产业发展情况;

3.市场供给情况;

4.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5.其他相关情况。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四、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

五、反馈意见报告递交方式如下:

请各供应商于2026年2月12日09:00前将加盖公章的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快递到****总务科,电子版邮箱发至****@163.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1902

联系地址:**市**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附件一:我院近三年用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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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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