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6年2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市**区岚****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头街道童海大集经营权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
**头街道童海大集位于童海路居二层楼以西,安岚大道以东,**岚博智慧能源港以南,****公司以北区域(不包含建筑物)。标的价9万元/年,承包经营期限3年。
竞买保证金:9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拍卖过程**经营者参与竞拍活动,在同等价格竞价基础上,原经营者享受优先租赁权。买受人与原经营者在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异议,均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拍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须一次付清第一年成交价款,后续租金由买受人于每年租期起始日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履约保证金(2万元,不计息)剩余部分转为租金,拍卖成交价款差额由买受人另行缴纳至童海路居财务室。如买受人未在规**期付清年度租金,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并重新进行竞拍。
3、买受人职责
3.1经营权租赁期间,经营权不得转让且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若因自身经营不善,承包费概不退还。签订合同后如有违约情况,******社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3.2经营权租赁期间,安排大集摊位的布局及合理收取管理费,杜绝在道路上随意摆放摊位;负责大集秩序和车辆管理,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文明管理大集,维持大集治安,杜绝欺行霸市的现象出现。买受人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治安事件和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买受人自己承担,一切都与租赁方无关。
3.3经营权租赁期间,买受人负责大集内垃圾清运,保证大集内卫生整洁,散集后需及时打扫卫生。若买受人不及时打扫卫生,导致大集垃圾堆积,造成极坏影响,委托人将组织人员车辆清理清运,发生的清理清运费从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经济**社有权选择终止租赁协议。
3.4经营权租赁期间,该土地只限用于大集经营,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济**社统一规划和管理,不得在该大集场地内进行任何建设,不得私搭乱建,经营过程中须无偿配合居委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政府部门要求。
3.5经营权租赁期间,该土地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政府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6经营权租赁期间,如遇集体使用、政府征收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经营权租赁协议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4.具体经营权租赁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区**头****经济**社咨询(刘彬 联系电话 133****7890 )。
四、竞买手续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2026年2月12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9万元以转账方式缴至****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公司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810********1050734)。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童海大集经营权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拍资格。
2、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2026年2月12日17:00****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买,请于拍卖会当日2026年2月14日9时30分****交易中心****中心****工作站参加拍卖会。
3、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0633-****207 135****6829 胡经理
联系地址:**市**路1000号华润置地楼15层1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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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