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集团****基地项目总平规划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县那桐镇伏龙大道19号(**县华侨管理区福旺路A-2(1)地块)
二、调整内容
(一)2#备用房、门卫室变更A轴交5~7轴的外墙轮廓,深化A轴交3~6号轴外立面,建筑面积由458.48㎡调整为501.66㎡;
(二)研发综合楼调整首层平面,扩大雨棚,建筑面积由878.35㎡调整为3582.14㎡;
(三)发放站调整屋顶形式为坡屋顶,屋脊高度为17.00m,设备增加了地坑,建筑面积由424.65㎡调整为703.20㎡;1#筒仓高度由33.00m调整为27.32m,2#筒仓高度由28.00m调整为20.83m;
(四)主车间调整建筑外轮廓尺寸,变更地坑平面增加通道和疏散楼梯,地坑面积由950.01㎡调整为1258.12㎡,总建筑面积由5613.74㎡调整为5560.20㎡;
(五)倒班宿舍各房间卫生间旁增加排气道;
(六)总体经济技术指标调整总建筑面积由26605.88㎡调整为26959.45㎡,计容建筑面积由37792.94㎡调整为37190.42㎡,容积率由1.0调整为0.98。
****集团****基地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
三、公示地址
(一)****公示栏(**县**镇**大道71号)
(二)**县那桐镇伏龙大道19号(**县华侨管理区福旺路A-2(1)地块)
****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因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1日)反馈至****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A5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731),邮寄地址:****县**镇**大道71号****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A506办公室,邮编:532799。
附件:1.****基地项目原总平面规划图;
2.****基地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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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