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住建领域行政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了《****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现将我局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开。
一、检查对象
1.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2.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单位及场所;
3.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4.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使用单位及场所;
5.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
二、检查事项
1.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
2.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含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质量监督检查;
4.对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查;
5.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6.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三、检查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省物业管理条例》等。
四、检查方式
现场核查、随机抽查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2月10日。
六、查询及反馈方式
1.线上查询:****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2.电话咨询:0851—****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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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