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101
传 真:022-****1133
通讯地址:**区钰华街118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30000套木质家具项目 | **** | ****工业园区(日立电梯北侧20米) | ******公司 | ******年产30000套木质家具项目位于****工业园区(日立电梯北侧20米)。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 | 废气:本项目木工工序的开料、钻孔及打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污染。针对该污染物,采取分区收集、集中处理的治理措施:木工开料加工区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收集装置捕集后通过管道输送;木加工开料工位产生的颗粒物,由设置于设备上方约20cm处的可移动集气管进行收集,打磨工位产生的颗粒物则通过侧方收集口进行收集。上述各收集点位的废气经管道统一汇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达标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P1集中排放。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喷漆废气和漆雾,贴皮以及封边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喷漆废气和漆雾经喷漆房、晾干房整体换风,微负压收集;贴皮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贴皮房整体换风,微负压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进入“水帘柜+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有机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生产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室外风机软连接、安装消声器。 固体废物:废包装物、边角料和木屑、废封边条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间内,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布袋集尘、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间内,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废****设备厂家回收处置。 废白乳胶、废漆桶、废白乳胶包装物、漆渣、含漆沾染废物(手套及垫料等)、水帘含漆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液压油、含油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