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927 通讯地址:****环境局 邮 编:163515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洗罐车项目 | **省**市**区老山头****园区1门 | **** | **环润****公司 |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租赁的厂房内**一套油罐车清洗装置,主要包含锅炉间、清洗车间、泵区、罐区、危废贮存点、应急池。锅炉为1台4t/h燃气锅炉,配套建设1个10m3的LNG卧式储罐,3个容积分别为5m3的钢制储罐,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计划年清洗油罐车1000辆。 |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及车辆尾气等。①及时清扫;②规划好车辆运输时间,减少扬尘。运行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汽车尾气、蒸汽发生器废气及挥发油气。蒸汽发生器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天然气低氮燃烧燃烧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标准限值。挥发油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清洗油罐车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清洗车位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二级排放标准。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隔壁现****加油站中现有防渗旱厕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运行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软化水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软化水污水排入**的15m3化粪池内,定期****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主要是洗灌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暂存于废水储罐中,含油废水每月定****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墙体隔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机械设备外包装集中收集后一起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运行期主要产生生活垃圾、废树脂、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泥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树脂5年更换1次,由厂家回收处置。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泥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中,定期拉运至**市****处理厂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