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局关于做好城市规划实施公开公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将****开发区****公司在**市**路东侧、德宁**侧建设的“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变更内容向广大市民公示,请关心该地块建设的市民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完善。
变更内容如下:
1.场地北侧102预留车间取消,调整为201#标准厂房1、202#标准厂房2、203#成品仓库,201#标准厂房1南侧**连廊1、连廊2与101#电池车间1连通;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总用地面积:33334.00m,总建筑面积:238479.29㎡,总计容建筑面积:392316.06㎡,容积率:1.18,
建筑密度:56.50%,绿地率:7.50%,机动车停车位:715辆。
公示地点:施工现场、****网站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天
权利义务:请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者在公示期间,向****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者听证申请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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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