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工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销售增值业务持续、稳定开展,确保设备供应及时性、安装服务专业性及项目整体质量,对该增值业务所需可燃气体探测器进行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2.2 建设地点:**市
2.3 建设工期: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根据天然气用户发展情况以书面派工单形式下达安装任务,中标人须在接到派工单后24小时内与客户完**装时间对接确认,48小时内组织专业施工人员进场安装,确保不影响客户正常用气。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工商业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工商业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微型工商业激光可燃气体探测器、家用和小型餐饮厨房用燃气报警器、辅材等。(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投标单位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技术资格证书(资质等级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3.1.3 生产厂家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1.5 投标人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12日(**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0951-****275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2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好的纸质标书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市**区**东路339号304室,收件人:蔺雅婷,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邮寄时间)。标书代写
5.3 开标地点:****服务中心(**市文化东街241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二楼)。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服务中心(http://we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NewIndex/index.shtml)”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中路147号房产大厦副楼411室
联系人:纳文海、王恒、李晨
电话:0951-****9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339****集团304室
联系人:蔺雅婷、尹文、张佳琪
电话:0951-****275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