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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6〕16号
****体育馆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蕉****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体育馆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现函复如下:
****体育馆场馆的使用功能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镇黄田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体育馆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48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体育馆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7460平方米;
(二)配套球场改造提升约22721平方米;
****停车场改造约7910平方米及其他设施设备提升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5448.25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接文后,请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待具备条件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再行报我局审批和核准招投标发包方案。
七、此文件不作为立项审批批文,只作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未经报我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开工建设。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映萍、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