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蕉发改投审〔2026〕15号
关于**县长潭镇麻坑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长潭镇麻坑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全面提升长潭镇村居环境,推动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长潭镇麻坑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省道S334线麻坑段沿路2公里开展三线整治;提升农房外立面,面积2200平方米;****小组垃圾收集点1个;建设村委会门坪便民设施1个;**龙角片文化室门口和上新组集体鱼塘护栏140米;****村委至河堤主干道因灾损毁公厕1个;项目周边零星工程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124.66万元,其中**工程费116.72万元、设计费4.09万元、监理费3.8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映萍、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