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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05
| 项目名称 | 普化镇**山森林公园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普化镇**山森林公园景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72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博 |
| 联系人 | 吴斌峰 | 联系电话 | 136****0634 |
| 项目投资(万元) | 596.55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修建片石混凝土挡墙1.8公里,约5730立方米;混凝土路面宽4米、长度1.8公里;建设2座桥梁;****停车场,面积约350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及CH化合物等,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要合理选择和布置弃渣场,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将弃土弃渣任意裸露堆置,以免在大风和强降水时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2)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在场区内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理并分别按类处置,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及****填埋场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合理确定施工场界划定施工场界时,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高噪声的施工机械或设备的作业点与噪声敏感点保持较远的距离,以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2)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在施工安排上,应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或设备的施工作业时间,如:阶段施工安排在昼间进行;施工作业应在距当地居民住宅200m的范围外进行,严格做到夜间22:00至次日6:00时间内禁止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并张贴公告,告知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居。3)尽量减少机械使用,多采用人工作业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必须在夜间作业而可能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施工,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多采用人工作业代替机械作业,从而减少机械噪声的产生。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对施工现场采取围栏、遮蔽措施,阻隔施工扬尘。对于场地内易起尘的物料要采取袋装、设置工棚、覆盖等遮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2)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运输沙土、水泥、白灰的车辆必须采取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抛酒和扬尘;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应及时冲洗;3)施工过程应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配备酒水设备,专人负责,适时酒水灭尘,并且在大风日要加大酒水量和酒水次数,防止二次扬尘;4)土石方挖掘完后,要及时回填,剩余土方应及时运到需要填方的低洼处,或临近堆放在施工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减轻对施工生活区的影响,同时防止水土流失。 | ||
| 承诺:**** 张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博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