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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2MA0QFAFB51 | 建设单位法人:毕志强 |
| 金明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工园区西扩区(科创路商兴街)**** |
| ****年产1200吨金属有机助剂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开发区 |
| 经度:121.963889 纬度: 41.199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0 |
| 盘环审〔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2MA0QFAFB51002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 32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2MA0QFAFB5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4MAC8AWKD1A | 验收监测单位:**康恒****公司 |
| **康恒****公司 | 竣工时间:2024-1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open.****.com/web/informationView?id=200********01179137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6条生产线,年产100吨三乙基硼氢化锂、100吨三仲丁基硼氢化锂、500吨双(三甲基硅基)氨基锂、100吨双(三甲基硅基)氨基钠、100吨双(三甲基硅基)氨基钾、300吨二异丙基氨基锂,总产能1200吨/年。依托现有建筑物建设,动力车间、污水处理、消防水池、仓储等依托现有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核定内容一致,无**建筑工程,依托原建筑物建设6条产品线,配套设施依托现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 6 种主产品均为独立生产线,无共用生产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 6 种主产品均为独立生产线,无共用生产装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危废贮存库废气。 工艺有机废气排入现有废气治理设施(TA005、TA006),采用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经28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生产过程采用密闭操作,液态物料密闭管道输送,粉状物料密闭投料,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池排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生活污水。所有废水依托现有2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微电解塔—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UASB—A/0生化池一二沉池)处理,达到《**省污水排放综合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包括流量、pH、COD、氨氮、总氮、总磷,已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反应釜、离心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隔音间等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厂区总平面,利用距离衰减和厂房遮蔽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固废、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产生量5.7t/a。 危险废物:工艺固废、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50m危废贮存库,废导热油由生产厂家直接更换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余危废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危废贮存库废气。 工艺有机废气排入现有废气治理设施(TA005、TA006),采用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经28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生产过程采用密闭操作,液态物料密闭管道输送,粉状物料密闭投料,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池排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生活污水。所有废水依托现有2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微电解塔—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UASB—A/0生化池一二沉池)处理,达到《**省污水排放综合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包括流量、pH、COD、氨氮、总氮、总磷,已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反应釜、离心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隔音间等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厂区总平面,利用距离衰减和厂房遮蔽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固废、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产生量5.7t/a。 危险废物:工艺固废、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50m危废贮存库,废导热油由生产厂家直接更换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余危废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档案,涵盖环评及其批复、管理制度等文件,档案管理规范。 按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设立标志牌,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设施,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配备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档案,涵盖环评及其批复、管理制度等文件,档案管理规范。 按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设立标志牌,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应急设施,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1210.983 | 0 | 0 | 0 | 11210.983 | 11210.983 | |
| 0 | 3.363 | 8.543 | 0 | 0 | 3.363 | 3.363 | |
| 0 | 0.065 | 0.4946 | 0 | 0 | 0.065 | 0.065 | |
| 0 | 0.0007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97 | 0.747 | 0 | 0 | 0.097 | 0.09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4.32 | 0 | 0 | 0 | 0 | / |
| 0 | 1.577 | 2.7444 | 0 | 0 | 1.577 | 1.577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21/1627-2008)表 2 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 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站排口废水pH、COD、BOD、SS、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均符合《**省污水排放综合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
| 1 | 二级水喷淋+-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二级水喷淋+-级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 | 验收监测期间,DA004、DA005废气中NMHC最大排放浓度为2.38mg/m3,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 6 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中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92mg/m3,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NMHC最大排放浓度为2.57mg/m3,因此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活性炭 | 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7823-2019)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活性炭 | 验收监测期间,危废暂存间废气中NMHC最大排放浓度为2.79mg/m3,因此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无组织排放 | 厂区周界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 甲醇、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NH3、H2S 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0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89mg/m3,甲苯未检出,乙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105mg/m3,甲醇未检出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隔声减震 |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Ⅲ类水质标准,其中石油类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执行 | 本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Ⅲ类水质标准,其中石油类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执行 |
| 1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固废、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产生量5.7t/a。 危险废物:工艺固废、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50m2危废贮存库,废导热油由生产厂家直接更换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余危废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固废、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产生量5.7t/a。 危险废物:工艺固废、污泥、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废导热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50m2危废贮存库,废导热油由生产厂家直接更换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余危废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
| 1 | 按环保要求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完成 |
| 依托原建筑物建设产品线 6 条,动力车间、污水处理、消防水池、仓储 等依托现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建筑物建设产品线 6 条,动力车间、污水处理、消防水池、仓储 等依托现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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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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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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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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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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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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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