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正泰光伏电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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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05

项目名称 ****电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长**李****工业园、长**陆汇路999号、陈王路99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东超
联系人 叶文珍 联系电话 183****9083
项目投资(万元) 253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2-09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响应国家以旧换新设备更新改造、节能降碳目标,**正泰拟对金三发一期二期、天****电站进行以旧换新技术改造。****电站均为运行10****电站,现有规模5.98MW。本次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发电效率将大大提升。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能够节省2873吨标煤,每年减少7161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发电效率提高24%,更新改造后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能力较之前明显提升,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其他措施:
太阳能组件清洗废水直接通过收集以后浇灌植物排放至外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更换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变压器等设备为一般固废,报废后有生产厂家回收,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承诺:**** 陈东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东超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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