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住宅用房建设项目开发管理及房产营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住宅用房建设项目开发管理及房产营销服务
三、服务期限:
1.项目开发管理期限以首批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物业最后分期完成竣工验收备案,配合完成审计及档案交材料具备交付条件为止。
2.房产营销服务期限为自项目首批预售许可证获取后满 24 个月为止。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备查)
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具有**或者**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电子备案证书(提供备案证书);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其中,除投标人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中允许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外,其余均需满足以上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3.报名时请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无误后方可报名):
(1)营业执照;
(2)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具备“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证明材料。
(4)提供“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注: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是否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2026年02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3月02日13:30--14:00(**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3.接收地点:**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4.接收人:****
七、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2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U盘一个(内含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PDF彩色扫描件)
4.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采购预算:
1.全过程开发管理服务费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RMB:1000万元);
2.品牌使用费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RMB:800万元);
3.房产营销服务费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 (RMB:2400万元)(基本费);
4.营销佣金:销售总额的2.5%
备注: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报价超过单项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万元)
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供****银行****银行汇票或转账方式。无论以何种方式缴纳都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2.交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3.保证金交纳帐号信息:****
4.账号:492****13795
5.开户行:中行**支行
(1)若投标供****银行****银行汇票方式(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且在有效使用期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现场递交制度,按规定时间随同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标书代写
(2)若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递交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中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和甲方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标书代写
十、管理目标:
1.建设周期目标: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24个月。
2.工程成本管理目标:中标后,根据甲方双方确定目标成本作为控制目标。
3.销售目标:项目整体及阶段性(含年度及季度)销售目标以甲乙双**式确定的销售目标责任书为准。
4.质量目标:本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人:朱晓林 联系方式:0512-****35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
联系人:袁丹丹 联系电话:0512-****7272
本项目为自主监督项目,监督电话:0512-****3513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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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