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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戴村镇戴尖线护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政喆智能****公司
地 址:**省**市**市**江街道环**路5幢3室
被投诉人:浙****公司、杭****人民政府
地 址:**市**区古墩路701****广场A座7楼、杭****人民政府
相关供应商:****
地 址:**市**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四、基本情况
**政喆智能****公司关于戴村镇戴尖线护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编号:****,包号:标项1)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的投诉,于2026年01月04****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我公司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将单价栏误填写为合计价格,最终投标报价被认定为无效,认为答复不合理,请求复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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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