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乡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停车、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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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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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违法停车、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询价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30日

询价日期:2026年2月5日

****违法停车、事故车辆拖移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名称:****

询价范围:响应询价文件

询价报价:76.99%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业主单位:****

地址: **省**市**县桃花镇铭传路225号办公楼一楼106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006

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 系 人:龚工

若成交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1室,联系电话:0551-****5087。

二、评审专家名单

徐红、孙君、张春雷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6年02月0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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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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