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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8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其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8万吨/年含镍钴废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工业园(循环经济区);
建设内容:二期工程建设5条生产线,年处置含镍钴废料6万吨/年。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137****974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