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揭阳-普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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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普发改投审〔2026〕31号

****改革局关于**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乡村规划和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里湖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里湖镇的河头、富美、庵埔、新池内、新松等5个行政村,主要包括:建设排水管网13000米,建设排水沟渠2480米;改造垃圾收集点21座,外立面整治提升18万平方米,“三线”整治31700米;建设停车场共7150平方米,原有停车场划线1500平方米,设置316个车位和74套充电桩,建设道路26条100000平方米,改造道路10条10000平方米,人行道6条19500平方米;建设农村路灯970套,建设安全护栏8600米,改造池塘1座4000平方米,改造健身公园、篮球场7个10390平方米,改造提升其他农村基础设施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4629.82万元,其中:工程费12357.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1.53万元、预备费682.97万元、建设期利息287.50万元。所需资金由里湖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里湖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4629.82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12999.6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