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31号
****改革局关于**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乡村规划和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里湖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涉及里湖镇的河头、富美、庵埔、新池内、新松等5个行政村,主要包括:建设排水管网13000米,建设排水沟渠2480米;改造垃圾收集点21座,外立面整治提升18万平方米,“三线”整治31700米;建设停车场共7150平方米,原有停车场划线1500平方米,设置316个车位和74套充电桩,建设道路26条100000平方米,改造道路10条10000平方米,人行道6条19500平方米;建设农村路灯970套,建设安全护栏8600米,改造池塘1座4000平方米,改造健身公园、篮球场7个10390平方米,改造提升其他农村基础设施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4629.82万元,其中:工程费12357.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1.53万元、预备费682.97万元、建设期利息287.50万元。所需资金由里湖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里湖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市里湖镇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4629.82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12999.6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