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眩晕诊疗系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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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眩晕诊疗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1-30,更正为:2026-02-12。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2-13 09:30:00,更正为:2026-02-2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2-13 09:30:00,更正为:2026-02-25 09:30:00。标书代写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四、技术参数”的第1条由“▲1.图像采集:左侧水平+垂直+旋转,右侧水平+垂直+旋转”更正为“▲1.图像采集通道满足:≥4左侧水平+垂直,右侧水平+垂直”。
2、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四、技术参数”的第2条由“▲2.图像分辨率:≥1920 X 1080,采集图像帧速率:≥60帧/秒”更正为“▲2.配备高清红外眼震采集摄像头(≥1080P)和眼震图像实时显示与数据导出”。
3、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四、技术参数”的第5条由“5.可记录患者眼震,出具眼震图,SPV数值,峰速度,潜伏期等关键分析参数”更正为“5.可记录患者眼震,出具眼震图,SPV数值,峰速度,潜伏期等分析参数”。
4、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四、技术参数”的第6条由“▲6.搭配3D眼震,呈现水平、垂直、旋转眼震曲线”更正为“▲6.具备眼震记录功能,可呈现水平、垂直眼震曲线方式”。
5、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五、性能要求”的第1条由“1.主轴可编程控制:(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更正为“1.主轴:(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
6、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五、性能要求”的第1条的第3)点由“▲3)转动加速度:0-360°/平方秒,满足误差≤±20%”更正为“▲3)180°/平方秒≤转动加速度≤360°/平方秒”。
7、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五、性能要求”的第2条由“2.辅轴可编程控制:(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更正为“2.辅轴:(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
8、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五、性能要求”的第2条的第2)点由“▲2)转动速度:0-60 r/min 或0-360°/秒,满足误差≤±5%”更正为“▲2)180°/秒≤转动速度≤360°/秒”。
9、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五、性能要求”的第2条的第3)点由“▲3)转动加速度:0-360°/平方秒,满足误差≤±20%”更正为“▲3)180°/平方秒≤转动加速度≤360°/平方秒”。
10、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五、性能要求”的第3条由“▲3.偏移轴(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更正为“3.偏移轴(设备验收提供检测报告)”。
1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五、性能要求”的第4条的第3)点由“▲3)具备头部固定功能,为主机组成部分,可升降高度、调节角度,固定后无明显晃动,满足诊疗过程中头部稳定性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更正为“3)头位固定装置可升降并调整角度”。
12、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五、性能要求”的第7条的第1)点由“1)满载条件,主轴和辅轴转动角度误差≤±2°,偏移轴位移距离误差 ≤±3mm”更正为“1)满载条件,主轴和辅轴转动角度误差≤±2°,偏移轴位移距离误差 ≤±3mm(设备验收提供检测报告)”。
13、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主要技术指标”的“八、系统对接”由“八、系统对接:****医院HIS系统。”更正为“★八、系统对接:****医院HIS系统。”。
1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中“技术部分”的“技术参数响应”和“项目实施方案”由:
技术部分 |
技术参数响应 (25.0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加注“▲”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完全响应“▲”参数的,得25分;每有一项“▲”参数不满足或不响应的,扣2.5分,扣完为止。注:①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资料。②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或注册证附件或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原厂商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或原厂商网站链接及网站产品说明的截图或具有法定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上标记具体位置,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项目实施方案 (9.0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组织计划、工作流程、进度管理、设备性能描述、产品说明及安装调试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各环节有详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表述非常清晰,针对性很强,并能根据项目需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得9分;2、方案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各环节有较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表述较清晰,针对性较强,能根据项目需求提出合理的建议,得7分;3、方案详细完整性一般,针对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步骤不够细致完善,表述基本清晰,针对性不强,得5分;4、方案不详细或有缺漏,工作流程不完整,表述不够清晰,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
更正为:
技术部分 |
技术参数响应 (24.0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中加注“▲”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完全响应“▲”参数的,得24分;每有一项“▲”参数不满足或不响应的,扣3分,扣完为止。注:①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资料。②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或注册证附件或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原厂商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或原厂商网站链接及网站产品说明的截图或具有法定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上标记具体位置,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项目实施方案 (10.0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组织计划、工作流程、进度管理、设备性能描述、产品说明及安装调试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各环节有详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表述非常清晰,针对性很强,并能根据项目需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得10分;2、方案较详细完整,科学合理,针对各环节有较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表述较清晰,针对性较强,能根据项目需求提出合理的建议,得7分;3、方案详细完整性一般,针对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步骤不够细致完善,表述基本清晰,针对性不强,得5分;4、方案不详细或有缺漏,工作流程不完整,表述不够清晰,针对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5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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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医院)
地 址:**市厚街镇河田大道21号
联系方式:0769-****9846
名 称:****
地 址:**省东****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3761
项目联系人:杨自立
电 话:0769-****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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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