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印江县贵江村弃土场及附属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印江县贵江村弃土场及附属工程(一期) |
| 建设地点 | **市**县龙津街道人民北路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7.43hm2,建设弃渣场挡土墙一座,导流排水管DN300钢管,进场道路200m(对现有乡村道路扩宽)、防洪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桥加固、挖道路边坡土石方和补电力迁改等配套附属工程以及相关环保设施设备。项目设计库容89.5万m3,服务年限10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主要涉扬尘、废水、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加大洒水力度、辅以雾炮喷淋设施,以降低风力扬尘,运营期间主要采取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措施,填埋区淋溶水经集渗管收集后进入主排渗管排至淋溶水沉淀池处理后,分批次回用作区域抑尘用水,各类固体废物依法分类处置等措施进行管控。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