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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SY-310115-2026-00491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金核〔2026〕2号 |
| 发布机构 | ****管委会)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6-02-05 |
****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项目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 下:
一、****公司实施腾桥路(申轮路-金穗路) 道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区曹路镇,申轮路,金穗路,总用 地面积约4200.15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腾桥路(申轮路-金穗路) 道路工程、 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16 米,长度约243 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 1826.28 万元,****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 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项目代码: ****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 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 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 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 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 ****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 6 个月内向**市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
2026 年 0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