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7FSCG26D01G0005 FS340********003 号
二、项目名称:**县九姑乡****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6号恒盛豪庭3幢1502室
中标金额:582695.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582695.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1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 名称:框架式围网 品牌:点亮 规格型号:DL-001 数量:558㎡ 单价:165元 | 名称:硅PU 品牌:长诺 规格型号:CN-008 数量:608㎡ 单价:170元 | 名称:户外球场专用照明 品牌:七大洲 规格型号:QDZ-200DYA 数量:12套 单价:33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传云、井志侠、胡红霞、李运华、叶燕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906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九姑乡
联系方式:高女士 139 6690 5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15幢13号
联系方式: 张先生 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139 6690 5136
十、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业绩承诺函
3.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4.《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5.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