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教学楼卫生间、操场储物间等零星修缮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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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教学楼卫生间、操场储物间等零星修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教学楼卫生间、操场储物间等零星修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822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8400.7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教学楼卫生间、操场储物间等零星修缮

1

88400.70

建筑业

4.采****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招标文件

6.1获取时间:2026-02-06至2026-02-10,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省**市**县莲塘镇马莲**路66号宜和佳苑3幢2单元106室****

6.3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7.1截止时间:2026-02-11 09:00: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7.2地点:**省**市**县莲塘镇马莲**路66号宜和佳苑3幢2单元106室****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采购人:****

地 址:**县**皇华山路434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法:0599-****152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莲塘镇马莲**路66号宜和佳苑3幢2单元106室

联系人:吴水凤

联系方法:0599-****133

附1:****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转到以下账户:(谢绝现金及现金存款等非公对公的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350********052514075

备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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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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