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磁共振成像系统(3.0T)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5日 17:0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0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862/****719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先烈南路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11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86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磁共振成像系统(3.0T)招标文件(****020301).zi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粤东、粤西)—磁共振成像系统(3.0T)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7,更正为:2026-02-0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2 09:30:00,更正为:2026-02-2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02 09:30:00,更正为:2026-02-25 09:30:00。标书代写
原采购文件第5页“采购需求”—“(二)采购设备”中: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分项单价预算 |
分项单价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 1-1 |
A****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配置一 |
1(台) |
2499万元 |
2499万元 |
否 |
是 |
| 1-2 |
A****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配置二 |
1(台) |
2500万元 |
2499万元 |
否 |
是 |
更正为: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分项单价预算 |
分项单价限价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 1-1 |
A****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配置一 |
1(台) |
2499万元 |
1900万元 |
否 |
是 |
| 1-2 |
A****1000 医用磁共振设备 |
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配置二 |
1(台) |
2500万元 |
1900万元 |
否 |
是 |
原采购文件第5页“采购需求”—“(二)采购设备”中:
“★11.本项目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配置一与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配置二分项单价限价均为249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标的对应的分项单价限价。”
更正为:
“★11.本项目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配置一与磁共振成像系统(3.0T)配置二分项单价限价均为19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标的对应的分项单价限价。”
原采购文件第20页“投标人须知”中的第18项:
“其他,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更正为:
“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文件中与上述修正不一致的,以上述修正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5日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
地 址:先烈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20-****1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68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 话:020-****6862/****7191
****
202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