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林草许准 〔2026〕4号
****政府:
你单位提交的**县细沙乡2025年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等有关规定,**县细沙乡2025年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性质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使用我县境内集体林地2.5007公顷(防护林林地0.9959公顷,用材林林地1.1724公顷,能源林林地0.2797公顷,其他林地0.0527公顷)。其中:******委员会****小组0.6716公顷、****小组0.1140公顷、****小组0.5237公顷;****委员会****小组0.0961公顷、****小组1.0953公顷。
二、你单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所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工作。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文件批准的内容开展建设,严禁超批准范围和移位使用林地,不得超批准时限使用林地,不得在被使用林地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加强对周围植被的保护;需采伐被使用林地**木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本项目使用林地不予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你单位应制定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确保森林植被不减少。我局将对项目使用林地、采伐林木及森林植被恢复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五、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林地,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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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