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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30日 |
| 标 题: ****政府关于收回 浦****公司位于泉水工业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政函〔2026〕3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5日 |
****中心:
报来《****中心关于审****公司位于县泉水工业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收购协议书〉的请示》(浦土储报〔2026〕3号)收悉。****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有偿收****公司位于泉水工业区面积18753.59㎡(折合28.1304亩)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收购总价(含地上建筑物)约定为人民币叁佰零壹万陆仟壹佰贰拾柒元贰角(¥****127.20),四周界址详见《宗地图》(浦测I〔2023〕1235号、浦测I〔2022〕397号)。
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