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一批耗材项目02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一批耗材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蜀峰路558****科技园2幢505室
中标金额:53000元/年
合同履行期:2年
保修期:1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一次性血液灌流器 品牌(如有):**博新 规格型号: MG250 数量:/ 单价: 106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查文娟(业主评委)、张荣、王艳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每包以2年中标总价为基础,按照1980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若代理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2026年2月5日至 2026年2月6日(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省志成建设****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乐土镇庄子大道南段331号。投标单位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163.com邮箱。联系电话:190****092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县周元西路301号
联系方式:马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乐土镇庄子大道南段331号
联系方式:侯效卫
电话:19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