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南珑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江门-恩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分类: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6-01-30
名称: 关于****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恩水字〔2026〕27号 发布日期: 2026-02-05
主题词:
关于****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2-05


****:

我局于2026年1月30****公司提供的关于****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6年1月30****公司提出的关于****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1%。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为14287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14286.50平方米,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本项目属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每平方米0.6元一次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572.2元。但根据《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及《**省**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3年12月27日)相关规定,企业投资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实行地方性收费减免政策,仅征收上交中央国库的10%部分,因此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857.22元。

六、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水利局

2026年1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