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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基地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区农村生态环境整治修复(一期)项目---****基地(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注: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得兼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修改为:注: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2、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注:“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本条删除。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开标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26日9:00(**时间)。标书代写
以上澄清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
2026年2月5日
****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