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眉河短支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画眉河短支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画眉河短支航道建设工程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市**县
5.工程投资:586500.45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范围为**画眉河短支航道,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工程及航标、道路、桥梁、**等配套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县**大道169号
联系人:梁雪妮 联系方式:0775-****756
邮箱:****@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塘区明秀东路157****酒店10楼****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771-****767
邮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链接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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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