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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10293X | 建设单位法人:孙海辉 |
| 孙海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园区医药工业园(化工集中区) |
| ****功能性脂质高值化产品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园区医药工业园 |
| 经度:114.****51667 纬度: 27.****625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30 |
| 宜环环评〔2024〕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10293X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554.07 |
| 2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1029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6MAEFGGCP8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6MA38DF562G | 竣工时间:2025-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2vfqQb |
| 本项目属于扩建工程,新增产品方案以及新增相应产品生产线,不涉及对现有工程产品方案及生产线进行改造。主要以50%天然维生素E、25%天然维生素E为主要原料,经上柱吸附、洗涤、洗脱、脱溶、冷析、过滤、脱色、分子蒸馏等工序生产95%天然维生素E;以25%生育三烯酚为主要原料,经上柱吸附、洗涤、洗脱、脱溶、冷析、过滤、脱色、分子蒸馏等工序生产92%生育三烯酚;以92%角鲨烷为主要原料,经皂化、水洗、静置分层、蒸发脱水、耦合蒸馏、深冷结晶、压滤、脱色等工序生产96%角鲨烷;以50%粗甾醇为主要原料,经一次洗涤+压滤、二次洗涤+压滤、热溶解、脱色、过滤、重结晶、压滤、真空干燥、粉碎等工序生产99%植物甾醇;以葵花籽油为主要原料,经皂化、酸化分层、水洗、蒸发脱水、分子蒸馏等工序生产油酸,然后再以油酸、99%甾醇等为主要原料,经酯化、溶解、脱色、过滤、脱溶、分子蒸馏、萃取、脱溶、脱臭等工序生产97%植物甾醇酯。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扩建工程,新增产品方案以及新增相应产品生产线,不涉及对现有工程产品方案及生产线进行改造。实际仅生产99%植物甾醇产品,其他项目未投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主要以50%粗甾醇为主要原料,经一次洗涤+压滤、二次洗涤+压滤、热溶解、脱色、过滤、重结晶、压滤、真空干燥、粉碎等工序生产99%植物甾醇; |
| 本次验收范围为:****能性脂质高值化产品(一期年产1200吨植物甾醇)建设项目,验收范围内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9%植物甾醇1200t/a | 实际建设情况:99%植物甾醇1200t/a |
| 验收范围内产品规模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以50%天然维生素E、25%天然维生素E为主要原料,经上柱吸附、洗涤、洗脱、脱溶、冷析、过滤、脱色、分子蒸馏等工序生产95%天然维生素E;以25%生育三烯酚为主要原料,经上柱吸附、洗涤、洗脱、脱溶、冷析、过滤、脱色、分子蒸馏等工序生产92%生育三烯酚;以92%角鲨烷为主要原料,经皂化、水洗、静置分层、蒸发脱水、耦合蒸馏、深冷结晶、压滤、脱色等工序生产96%角鲨烷;以50%粗甾醇为主要原料,经一次洗涤+压滤、二次洗涤+压滤、热溶解、脱色、过滤、重结晶、压滤、真空干燥、粉碎等工序生产99%植物甾醇;以葵花籽油为主要原料,经皂化、酸化分层、水洗、蒸发脱水、分子蒸馏等工序生产油酸,然后再以油酸、99%甾醇等为主要原料,经酯化、溶解、脱色、过滤、脱溶、分子蒸馏、萃取、脱溶、脱臭等工序生产97%植物甾醇酯。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仅生产99%植物甾醇产品,其他项目未投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主要以50%粗甾醇为主要原料,经一次洗涤+压滤、二次洗涤+压滤、热溶解、脱色、过滤、重结晶、压滤、真空干燥、粉碎等工序生产99%植物甾醇; |
| 本次验收为一期,主要产品为99%植物甾醇1200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废气喷淋补充用水,不外排。高浓废水(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经“隔油+化学法除硫酸根”预处理,低浓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隔油预处理,再与初期雨水一****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气浮+均质+水解酸化+AE厌氧+A/0池+二沉池+脱色池+气浮或更成熟稳定的工艺)处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SS、氨氮、动植物油、总磷、全盐量、硫酸盐、总有机碳等应达****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标准,硫化物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袁河。 本项目一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5.695t/a、氨氮≤0.759t/a;****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0.854t/a、氨氮≤0.047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车间工艺废气、RTO燃烧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以及导热油锅炉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处理站等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车间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危废暂存库废气经废气收集装置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接入厂区现有的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干燥(除湿除雾)+RTO”处理, 处理后酚类化合物、NMHC、TVOC应满足**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NOx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表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处理站调节池、A/0池、污泥浓缩池、二沉池等进行加盖密闭,再经管道收****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二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处理后TVOC(NMHC-)-、-NH、HS、臭气浓度应满足《制药王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进出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生产采取密闭工艺,工艺操作在密闭反应釜(或容器)中进行,储罐区设置冷凝回收装置;全面推行LDAR技术,控制和减少VOCs泄漏排放;加强车间设备、污水处理站池体等设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导热油锅炉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无组织酚类化合物、NMHC、TVOC等厂界浓度应满足**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H、H2S、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颗粒物、硫酸雾厂界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外排NOx量≤2.064t/a,VOCs≤3.508t/a。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空压机、各类泵、导热油锅炉、空压机、压滤机等生产 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应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废气喷淋补充用水,不外排。高浓废水(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经“隔油+化学法除硫酸根”预处理,低浓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隔油预处理,再与初期雨水一****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气浮+均质+水解酸化+AE厌氧+A/0池+二沉池+脱色池+气浮或更成熟稳定的工艺)处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SS、氨氮、动植物油、总磷、全盐量、硫酸盐、总有机碳等达****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标准,硫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袁河。 本项目一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5.695t/a、氨氮≤0.759t/a;****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0.854t/a、氨氮≤0.047t/a。 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车间工艺废气、RTO燃烧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以及导热油锅炉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处理站等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车间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危废暂存库废气经废气收集装置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接入厂区现有的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干燥(除湿除雾)+RTO”处理,处理后酚类化合物、NMHC、TVOC满足**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中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NOx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处理站调节池、A/0池、污泥浓缩池、二沉池等进行加盖密闭,再经管道收****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二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处理后TVOC(NMHC)、NH、H2S、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进出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生产采取密闭工艺,工艺操作在密闭反应釜(或容器)中进行,储罐区设置冷凝回收装置;全面推行LDAR技术,控制和减少VOCs泄漏排放;加强车间设备、污水处理站池体等设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导热油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无组织酚类化合物、NMHC、TVOC等厂界浓度应满足**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H3、H2S、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颗粒物、硫酸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外排NOx量≤2.064t/a,VOCs≤ 3.508t/a。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空压机、各类泵、导热油锅炉、空压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应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成后再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1 | 0.03 | 3.068 | 0 | 0 | 2.13 | 0.03 | |
| 0.0581 | 0.0009 | 0.231 | 0 | 0 | 0.059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7 | 0 | 0 | 0 | 1.7 | 1.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34 | 3.642 | 0 | 0 | 0.734 | 0.734 | / |
| 1 |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废气喷淋补充用水,不外排。高浓废水(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经“隔油+化学法除硫酸根”预处理,低浓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隔油预处理,再与初期雨水一****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气浮+均质+水解酸化+AE厌氧+A/0池+二沉池+脱色池+气浮或更成熟稳定的工艺)处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总磷、全盐量、硫酸盐、总有机碳等应达****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标准,硫化物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袁河。 本项目一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5.695t/a、氨氮≤0.759t/a;****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cr≤0.854t/a、氨氮≤0.047t/a。 |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SS、氨氮、动植物油、总磷、全盐量、硫酸盐、总有机碳等达****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标准,硫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废气喷淋补充用水,不外排。高浓废水(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收集后经“隔油+化学法除硫酸根”预处理,低浓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隔油预处理,再与初期雨水一****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气浮+均质+水解酸化+AE厌氧+A/0池+二沉池+脱色池+气浮或更成熟稳定的工艺)处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SS、氨氮、动植物油、总磷、全盐量、硫酸盐、总有机碳等达****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表2标准,硫化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袁河。 本项目一厂区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5.695t/a、氨氮≤0.759t/a;****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0.854t/a、氨氮≤0.047t/a。 | 废水进口、出口:pH值、色度、总磷、硫化物、COD、BOD、氨氮、总氮、SS、动植物油、硫酸盐、全盐量、总有机碳、石油类、硼氯化物、硼,监测两天,每天4次。 |
| 1 | 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车间工艺废气、RTO燃烧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以及导热油锅炉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处理站等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车间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危废暂存库废气经废气收集装置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接入厂区现有的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干燥(除湿除雾)+RTO”处理,处理后酚类化合物、NMHC、TVOC应满足**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NOx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7823-2019)表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处理站调节池、A/0池、污泥浓缩池、二沉池等进行加盖密闭,再经管道收****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二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处理后TVOC(NMHC)、NH、H2S、臭气浓度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进出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生产采取密闭工艺,工艺操作在密闭反应釜(或容器)中进行,储罐区设置冷凝回收装置;全面推行LDAR技术,控制和减少VOCs泄漏排放;加强车间设备、污水处理站池体等设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 导热油锅炉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无组织酚类化合物、NMHC、TVOC等厂界浓度应满足**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H、H2S、臭气浓度厂界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颗粒物、硫酸雾厂界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根据废气种类及性质特点,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技术,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满足需要,各项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车间工艺废气、RTO燃烧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以及导热油锅炉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处理站等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车间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危废暂存库废气经废气收集装置收集,以上废气收集后接入厂区现有的工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干燥(除湿除雾)+RTO”处理,处理后酚类化合物、NMHC、TVOC满足**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 中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NOx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处理站调节池、A/0池、污泥浓缩池、二沉池等进行加盖密闭,再经管道收****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二级碱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处理后TVOC(NMHC)、NH、H2S、臭气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进出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生产采取密闭工艺,工艺操作在密闭反应釜(或容器)中进行,储罐区设置冷凝回收装置;全面推行LDAR技术,控制和减少VOCs泄漏排放;加强车间设备、污水处理站池体等设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 监测点位及因子:工艺废气排口DA001:甲醇、硫酸雾、挥类化合物、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 原有导热油炉废气排口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水处理站废气排口DA00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空压机、各类泵、导热油锅炉、空压机、压滤机等生产 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应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空压机、各类泵、导热油锅炉、空压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应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车间密闭性,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厂房、围墙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厂界四周各1米处监测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 |
| 1 | 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 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 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
| 1 |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 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成后再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
| 依托原有办公楼、值班室、研发楼、门卫室、辅助用房等辅助生产设施,废气、废水、固废等环保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有办公楼、值班室、研发楼、门卫室、辅助用房等辅助生产设施,废气、废水、固废等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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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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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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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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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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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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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