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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2MA46PG9U2R | 建设单位法人:郝文洲 |
| 韩伟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新东大道(南)299号10号标准厂房3A088号 |
| **至**段高速公路**至**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县 **省**市**县和**县 |
| 经度:113.83707,114.55079 纬度: 34.97828,34.99794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9-01 |
| 新环生态书审〔2017〕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4090 |
| 2720.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2MA46PG9U2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5771760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5MA45EE1D60 | 竣工时间:2025-05-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16-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路段为**至**段,起点位于**县潘店乡董马牧村北,与大广高速交叉并设置潘店枢纽立交,路线向西于张马牧西南上跨省道S311(原S227),于****服务区,后于卷子箱村南上跨省道S219,经东马庄南,在时寺村西侧与**县规划文化路交叉,并设置**南互通立交;路继续西行,在小齐寨北跨越省道S223后经大娄堤南,在董堤南建设董堤互通式立交,与规划的国道G230交叉,前行至獐鹿乡前仝庄村西进入**县境;路线继续前行,在磨张村北上跨县道X012,经**镇南,在大宾乡西北上跨在建**黄河大桥(G107线),建设大宾互通式立交;路线向西南,于路胡同东与省道S506交叉,设置**南互通立交;继续西南行跨越天然渠后经娄彩店南,在**县蒋庄乡骆驼湾村附近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并接已建成的原焦高速,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67.46km,其中**县境内28.78km,**县境内长度38.68km。 | 实际建设情况:路段为**至**段,起点位于**县潘店乡董马牧村北,与大广高速交叉并设置潘店枢纽立交,路线向西于张马牧西南上跨省道S311(原S227),于****服务区,后于卷子箱村南上跨省道S219,经东马庄南,在时寺村西侧与**县规划文化路交叉,并设置**南互通立交;路继续西行,在小齐寨北跨越省道S223后经大娄堤南,在董堤南建设董堤互通式立交,与规划的国道G230交叉,前行至獐鹿乡前仝庄村西进入**县境;路线继续前行,在磨张村北上跨县道X012,经**镇南,在大宾乡西北上跨在建**黄河大桥(G107线),建设大宾互通式立交;路线向西南,于路胡同东与省道S506交叉,设置**南互通立交;继续西南行跨越天然渠后经娄彩店南,在**县蒋庄乡骆驼湾村附近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并接已建成的原焦高速,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67.46km,其中**县境内28.78km,**县境内长度38.68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速公路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高速公路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施工期,应落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沥青搅拌站和混凝土拌和站要求采用全封闭式搅拌设备,且远离居民区300米范围外;沥青搅拌站采用轻质柴油加热,燃油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滚筒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凝土拌和站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减少道路扬尘。营运期,****服务区****服务区油烟废气要求加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排放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大于2mg/m3。2.噪声。施工期,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在敏感建筑物路段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靠近学校路段应选择在假期期间施工,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营运期,在途经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区域,路段两端应设置限速、禁鸣等标志,必要时应采取设置声屏障,加装隔声窗、隔声门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不扰民。3.废水。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营运期,**南、****服务区各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35t/d的MBR反应器,废水经处理后分别储存于1座800m3暂存池中,用于服务区绿化和洒水,不外排;****收费站(含养护工区)各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5t/d的MBR反应器,废水经处理后分别储存于1座100m3暂存池中,用于道路绿化和酒水,不外排;G107收费站、董堤收费站各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2t/d的MBR反应器,废水经处理后分别储存于1座50m3暂存池中,用于道路绿化和酒水,不外排;跨水桥梁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两侧事故池。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沿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营运期,****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21〕90号)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攻坚办〔2022〕60号)中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对施工扬尘进行移动洒水抑尘、覆盖抑尘网、固定雾炮等措施进行抑尘控尘;所需用的各类混凝土、水稳等都在密闭环境中加工,混凝土拌和站和沥青拌合站均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并配套建设了不低于15m的排气筒。营运期,营运单位配备了移动洒水车和雾炮,****收费站和服务区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餐厅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餐厅没有投入运行,其他的站区根据验收期间的检测,各排放浓度均低于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标准值。施工期各施工标段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过程的高噪声设备,基本没有产生施工噪声扰民事件;项目线****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点,施工过程项目线路没有摆动。 线路在经过白寨、虎庄、磨张村、盐运司村、双楼王村、段庄村等9处敏感点合计设置了2569m,高3.5m的声屏障,这些声屏障的设置能够很好地保护营运期线路噪声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过程各施工场站和施工营地均设置有化粪池对办公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清运肥田;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没有随意排放。 **南、****服务区各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150t/d****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储存于1座800m3暂存池中;****收费站(含养护工区)各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25t/d****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储存于1座100m3暂存池中;原**(G107)收费站、董堤收费站各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25t/d****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分别储存于1座50m3暂存池中。营运期各站、****处理站均采用A2O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费用暂存后废水用于道路绿化和洒水,不外排;跨水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两侧事故池。项目施工期间,各施工场站和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运往沿线乡镇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不存在随意排放问题,项目土方施工期间不产生废弃土石方,做到了挖填平衡后,还需要外借一定量的土方。营运期各附属设施产生办公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其他。在跨越新一干渠桥梁施工过程中,禁止在新一干渠一级保护区内施工,桥面应采取预制吊装的施工方式,减少对引水渠水质的影响。营运期,新一干渠桥应设置明显标志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通行,并建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四)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施工营地尽可能租用沿线已有房屋,尽可能减少施工材料堆放场地面积,尽量压编施工作业带、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进行道路两侧绿化及植被恢复,减轻项目建设的生态影响。(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跨河桥面采取预制吊装的施工方式。新一干渠桥设置了明显标志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通行,并建设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根据调查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工程施工期间委托****开展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公司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通过各种措施监控监管水土流失,确保完成水土防治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临时场站和施工营地尽量利用现有设施,临时场站目前已经拆除并正在进行生态恢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能够妥善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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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 | ****收费站、****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收费站****中心)、董堤收费站等共建设8套污水处理设施 | 2025年10月11日~12日,****收费站****中心)、董堤收费站、****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收费站等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口、出水口污水进行了监测,从监测结果中可以看出:****收费站、****收费站(含养护工区)、****收费站****中心)、董堤收费站等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只要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污水经****服务区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周围农田浇灌 |
| 1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 ****服务区、****服务区****收费站等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餐饮油烟,设置有油烟净化器 | 2025.****.11-12****服务区、****服务区、董堤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等油烟净化器出口进行了监测 |
| 1 | 声屏障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工程主线实际建设声屏障27处,全线长3847m,高3.5m | 2025.****.15-18日,全线共选择了22处有代表性的敏感点及2处衰减断面监测点和2处24h连续监测点进行监测和2组声屏障效果监测点 |
| 1 | 工程永久占用土地542.8505hm2,临时占地66.6667hm2。 | (1)工程永久占用土地507.6064hm2,其中农用地496.2231hm2,建设用地7.0404hm2,未利用地4.3429hm2。 (2)本工程实际临时占地37.62277hm2,其中红线外占地20.7854hm2,红线内占地16.83737hm2,全线施工期没有设置取、弃土场,施工便道全部在公路红线占地范围内,施工生产临时场站8处,占地37.62277hm2-;施工营地两处,****政府负责协调租赁,不在临时占地统计范围内。 (3)本工程采取了较为完善的防护及绿化措施,对临时弃土场、施工场地以及施工便道等施工期临时工程设施用地实施了植被恢复措施,公路建成后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已经开始发挥作用,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治理。并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的自主验收。 (4)评价区内不涉及大型野生保护动物,不涉及渔业**保护区,不涉及重点保护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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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